中央芭蕾舞团郑重声明!
更新时间:2019-03-09 09:24 浏览:80 关闭窗口 打印此页
1964年,名为“女性红色解放”的芭蕾舞剧改编自杨欣先生的同名电影剧本。1993年,中央芭蕾舞团和梁欣先生签订了版权转让的“协议书”,已批准在一个单一的支付方法原始的作者的“购买”的原始版权。
对于超过50年,中央芭蕾舞团始终是为了保护艺术,并坚持下去,以服务人民,保障职业道德,尊重法律,创始人和艺术家的权利保护意识,已经被爱是的。它得到艺术家和人民的支持。
然而,利用近期的诉讼之间的冲突“1993年6月26日的协议,”梁馨和他的中央芭蕾舞团,推翻了历史事实,混淆了案件的事实,它受到刺激的意见还有媒体。拒绝各种评论,使中央芭蕾舞团的声誉独立于法院独立的公平审判,并实现其无耻的利润,导致了非常糟糕的社会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舞剧“红色女军”的英雄已经过时了。“艺术家和各界人士以各种方式和形式对媒体表达了愤怒和不满!芭蕾中央发表以下庄严宣言:
1.中央芭蕾舞团的基础是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和精神,对艺术的责任,对艺术家的责任和对人的责任。在对历史问题进行彻底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经调查后,双方于1993年6月26日签署的版权转让“合同”被认为是合法有效的。按照依法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的原则,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约定的“合同”。
在诉讼中的司法听证,中央芭蕾舞团,尊重艺术创作的艺术家,尊重双方签订的版权协议的内容,在1993年6月26日,尊重国家法律,法规我把它展示给了法庭。判决的立场!?中央芭蕾舞团认真地重申,没有任何行为事实可以给予创始人和古代艺术家的权利和声誉!自2003年以来起诉中巴的侵权行为一直是法律和监管机构检察官的破坏。
3,中央芭蕾舞团,因为双方的投诉已经提交给法院,尊重司法程序,一直坚持,坚持和必须尊重审判。在法院裁决之前,任何一方都试图以媒体或其他方式绑架公众舆论,但芭蕾舞是不可接受的,也是不可接受的。中央芭蕾舞团公司尊重社会冲突中监禁的司法职能,尊重司法独立公正审判。那么为什么中国和马来西亚没有在法庭外公开宣布他们对此案的官方评论,或者没有正式通报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给予CMB声誉的评论,CMB保留追究法律的权利。
4.我们感谢各界人士对艺术家,媒体,企业和中央芭蕾舞团的支持,关注,理解!
这声明
中央芭蕾舞团
2015年5月5日